儘後召集Q&A
Q:何人需要辦理儘後召集? |
A: 1.依法服完「自願役」或「義務役」兵役退役之後備軍人。 2.服「補充兵」者屬於「義務役」,一律填陸軍、二兵。 3.服「替代役」及「國民兵」退役者無須申請。 4.大學部學生逾35歲,碩、博士班研究生逾40歲者無須申請。 5.除役年齡: (1)義務役士兵36歲。 (2)志願役士兵45歲。 (3)士官和尉官50歲。 (4)校官和士官長58歲。 (5)少將60歲。 (6)中將65歲。 (7)上將70歲。 |
Q:儘後召集、儘後召集延長修業申請何時作業? |
A:後備指揮部規定「儘後召集」、「儘後召集延長修業」申請每學年只作業乙次,作業時間: 網址:http://sys.ndhu.edu.tw/sa/military/login.aspx 或洽 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兵役業務承辦人員 辦理 陳詩啓 校安 (03)890-62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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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:學生初次申請儘後召集,應如何填寫所謂之預定畢業日? |
A:學生初次申請儘後召集均一次申請至預定畢業日為止,毋須每學期提出申請。學生初次申請時,各學程修業年限為: |
Q:舊生是否每年都須上網辦理儘後召集? |
A:學校造冊時,會依據同學上網所填寫之預定畢業日期辦理儘後召集,因此只要縣市後備指揮部核准後,是不用每年重覆辦理的。 |
Q:在學期間接獲召集令該如何處理。 |
A:持相關文件自行至戶籍地之後備指揮部辦理,相關文件如下︰ |
Q:休、退學後又復學,需要重新提出儘後召集申請? |
A:學生休、退學或中途離校,學校依規定需於30日內會發文通報所屬後備司令部,註銷原申辦之儘後召集申請,故於復學後需再次向生輔組提出申請,以維自身權益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