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暫緩徵集Q&A

最後更新日期 : 2024-04-12

1.Q︰何人需要辦「暫緩徵集」?

A︰年滿十八歲之翌年(即十九歲)一月一日起尚未服兵役之役男。
  舉例說明︰今年為民國113年,民國113年-19歲=民國94年
  故 民國94年(註:在同一年度出生者,不論其出生月日)含以前出生之役男必須辦理。

        (PS: 94年1月1日以後出生之同學請於113年2月1日~4月1日 上生輔組網站申請緩徵)

 

2.Q︰休、退學後又復學,需要重新提出「暫緩徵集」申請嗎?

A︰學生休、退學或中途離校,學校依規定需於30日內會發文通報徵額所在地兵役單位,註銷原申辦之「暫緩徵集」申請,故於復學後需再次向生輔組提出申請,以維自身權益。

 

3.Q︰學生初次申請「暫緩徵集」,應如何填寫所謂之預定畢業日?

A︰學生申請「暫緩徵集」均一次申請至預定畢業日為止;除中途因休、退學再復學外,餘無須再每學期提出申請。
  學生初次申請各學程修業年限為:
  1、大學部:4年(學籍規定最大修業年限六年)
  2、碩士班:2年(學籍規定最大修業年限四年;在職班六年)
  3、博士班:3年(學籍規定最大修業年限七年)

 

4.Q︰舊生是否每年都須上網辦理「暫緩徵集」?

A︰學校函送各縣市政府「暫緩徵集」名冊時,會依據同學上網所填寫預定畢業日期辦理「暫緩徵集」,因此只要縣市政府核准「暫緩徵集」,就無須每年辦理。
  若逾所填寫預定畢業日期仍未如期畢業,須於每年8月1日~9月30日或2月1日~3月1日上網,重新上傳資料申請「暫緩徵集」。

 

5.Q︰非應屆畢業生在學期間收到體檢通知單,應如何處理?

A︰會於在學期間接獲體檢通知單可能肇因於您尚未辦理「暫緩徵集」,故請速至生活輔導組重新辦理「暫緩徵集」,待「暫緩徵集」公文核定後,鄉鎮市公所兵役課會將體檢通知單「收回」。

 

6.Q︰在學期間戶籍異動或姓名更改該如何處理?

A、必須持相關佐證資料至教務處註冊組修改學籍資料,以利日後兵役及其他相關業務處理。

 

7.Q︰收到抽籤通知書,會不會抽完籤就被徵召去當兵了?

A︰兵役調查、體檢、抽籤這些都是兵役徵集的作業程序,時間由各鄉鎮依其作業能量自行排定實施。若是您未辦理「暫緩徵集」,鄉、鎮公所兵役科即會依兵役調查、體檢、抽籤之程序對您辦理徵集。
  若您目前仍在學而接獲抽籤通知書,請先洽詢學務處生輔組或設籍之兵役科瞭解您的「暫緩徵集」辦了沒,若無 請速至生輔組辦理即可。

 

8.Q︰為什麼已依規定上網申請暫緩徵集仍收到兵役徵集通知單?

A︰可能發生的原因︰
  一、因縣市政府作業因素,在學校未送達名冊前即發徵集令。
  二、學校或縣市政府疏忽漏登資料。
  三、新生入學時上傳個人申請資料錯誤,以致系統未受理。

 

9.Q︰在學期間接獲兵單(徵集令)該如何處理。

A︰持相關文件自行至徵額所在地之鄉(鎮、區、市)公所兵役課申請暫緩徵集,相關文件
  如下︰
  一、申請暫緩徵集用證明書(洽生輔組開立)。
  二、繳回徵集令。
  ※ 惟申請暫緩徵集後,仍須洽生輔組辦理「暫緩徵集」相關發文事宜。

 

10.Q︰被當必須延修,那「暫緩徵集」如何申請呢?

A︰若未於預定畢業日期如期畢業,須於每年8月1日—9月30日 上網,重新上傳個人資料申請「暫緩徵集-延長修業」。

 

11.Q︰延修科目在下學期,上學期是否可先休學打工賺錢?

A:雖然科目是在下學期,但同學仍須在上學期選修一門課以完成註冊,因為一旦辦理休學,學校依規定需於30內發文註銷您的「暫緩徵集」,如此兵役單位將會依規定程序實施兵役徵集。

 

12.Q︰軍訓課程折抵兵役該如何辦理?

A︰

一、已有成績單處理:

        將成績單上軍訓課程標示清楚,附上回郵信封,寄學校生輔組辦理即可。

二、無成績單處理:

        洽教務(03-8906112~6116)申請成績單,請教務處代為處理兵役折抵問題即可。或於線上申請---至東華大學首頁-在校生(或校友)-學生個人資訊-學生線上申請證件系統-學號、出生年月日與身分證字號登入-點選中文歷年成績單(並於頁面操作)-點選(購物車)結帳-填入必要資料

 

13.Q︰兵役暫緩徵集、暫緩徵集延長修業申請何時作業?

A︰暫緩徵集、緩徵延長修業申請每學期初作業乙次,作業時間:
  上學期:8月1日—9月30日
  下學期:2月1日—3月1日
  屆時請至「本校首頁\行政單位\學生事務處\生活輔導組\學生兵役\暫緩徵集、儘後召集\提出申請」。

        網址:http://sys.ndhu.edu.tw/sa/military/login.aspx

 

14.Q︰考取本校研究生在未取得學籍前可否辦理暫緩徵集?

A︰須完成註冊取得學籍後,始可辦理兵役暫緩徵集,惟年記不得超過33歲。
  在未完成註冊取得學籍前,可持本校錄取通知單或准考證,至該管兵役科辦理暫緩徵集。

 

15.Q︰在職專班可以辦理暫緩徵集嗎?

A︰依本校招生簡章規定,考取本校在職專班於註冊后取得學籍,可辦理兵役暫緩徵集,惟年紀不得超過33歲。

 

16.Q︰休、退學何時會註銷暫緩徵集?何時會接到徵集?

A︰依兵役暫緩徵集作業規定,學校須於同學休、退學30日內,將其休、退學資料,函送各縣市政府註銷其先前所申請之暫緩徵集資料。
  徵兵係縣市政府之權責,縣市政府何時徵兵,則視其作業能量、效率及是年國防人員需求而定。
  曾辦過休、退學之復學生,仍須依規定上網登錄個人資料,辦理「暫緩徵集」。

 

17.Q︰本學期辦理休學,至下學期辦理復學這段時間會否收到徵集?

A︰徵兵係縣市政府之權責,縣市政府何時徵兵,學校無法知悉,詳情須洽貴管兵役科。
  依「徵兵規則」第28條,應徵役男在收到徵集令後,徵集入營前,合於延期徵集入營事故表所列原因者,得由本人或其有行為能力之家屬填具申請書,檢附有關證明,向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申請轉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核准延期徵集入營。

 

18.Q︰役男出國該如何辦理?

A︰依「役男出境處理辦法」第2條規定,尚未履行兵役義務之役齡男子申請出境,依本辦法及入出境相關法令辦理。
  役男申請出境:線上申請->
https://dca.moi.gov.tw/chaspx/menulist.aspx?web=231

 

19.Q︰在學役男經學校推荐出國研究、訪問‧‧‧或實習應如何申請?出國可以多長的時間?

A︰在學役男,因奉派或推薦出國研究、進修、表演、比賽、訪問、受訓或實習等原因,可以由其就讀學校以公函造冊並檢附護照影本及相關證明文件,向戶籍地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提出申請,經核准後,役男應於1個月內持核准函及護照正本,到戶籍地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加蓋出國核准章,憑以出境;核准出境者,其出境期限至核准期限截止日,最長期限不得超過1年,但以研究、進修之原因申請出境者,每一學程以2次為限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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