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

【實習機會】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113年度學生暑期實習

最後更新日期 : 2024-03-27

一、實習區間及單位:113年暑假,實習時數不得少於25天(200小時),詳細訊息詳見「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實習生實施計畫」(附件1)及「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 113 年暑假實習生需求調查表」(附件2)。

二、實習生於實習期滿考評合格後,該館將開具實習證明,每份證明收取新臺幣30元,請申請同學於實習表內之「實習證明繳費方式」欄勾選繳費方式。

三、實習期間不支給任何報酬及不供宿。

四、申請方式: 

(一)個人自行申請:檢附「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實習申請書」(附件3)、「個人資料蒐集、處理及利用告知事項」(附件4)、學生證影本或證明學生身分之相關證明文件影本、實習計畫及自傳、教師推薦函,於113年5月10日(五)前自行寄送國立科學博物館。

(二)學校統一申請:檢附「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實習申請書」、「個人資料蒐集、處理及利用告知事項」、實習計畫及自傳,於113年4月30日(二)下午5點前以電子郵件傳送至學務處畢業生及校友服務組黃小姐統一彙辦(聯絡方式:行政大樓2樓204室,03-8906283,wenwen@gms.ndhu.edu.tw),逾期恕不受理。

 

 

 

瀏覽數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