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2-2學生就學貸款財稅中心查調結果公告{Student Loans }Review Results of ROC citizens’applications for students loans
申請就學貸款的同學 您好:
★家庭收入查調在120萬元以上學生須繳交相關佐證文件【戶籍謄本及在學證明】。
一、112-2『學生就學貸款』財稅中心查調結果已回覆,請有申請就學貸款同學依電子郵件通知確認查調級距。
二、家庭收入查調級距規定如下:
1.甲級(免息)-家庭年所得120萬元以下:可申貸,無需提供佐證文件。
2. 乙級(免息)-家庭年所得120-148萬元:學生加上兄弟姊妹或子女共2名(含)以上,可申貸,需提供佐證文件。
3. 家庭年所得148萬元以上:
(1) 丙級(自負全息):學生加上兄弟姊妹或子女共2名,可申貸,需填寫切結書與提供佐證文件。
(2) 丁級(免息):學生加上兄弟姊妹或子女共3名(含)以上,可申貸,需提供佐證文件。
4.家庭年所得120萬元(不含)以上:無兄弟姊妹(子女)或未提供佐證文件(戶籍謄本及在學、休學證明)之學生,不可申貸。
5.「兄弟姊妹」和「子女」定義:為「未成年」或「已成年且具正式學籍的學生」。
三、112-2判斷學生之兄弟姐妹、子女為成年或未成年,認定滿18歲成年基準日為:
1.未成年:95年3月1日(含)以後出生者。
2.成年:95年3月1日(不含)以前出生者。
四、家庭收入120萬元以上學生須提供之佐證文件:
1. 學生之兄弟姊妹、子女為未成年者:須提供113年1月1日以後申請之有詳細記事戶籍謄本(正本)。
2. 學生之兄弟姊妹、子女為已成年者:須提供113年1月1日以後申請之有詳細記事戶籍謄本(正本)+在學(或休學)證明(正本)。
(1)在學生:提供在學證明書(正本)或「蓋有112-2註冊章之學生證」影本。
(2)休學生:提供休學證明(正本)。
五、家庭年所得120萬元(不含)以上且無法提供兄弟姊妹子女佐證文件的學生為「不合格」,須繳交不合格切結書與補繳交本學期(112-2)註冊學雜費。
六、佐證文件、切結書繳交時間及地點:
1.繳交時間:113年4月3日(星期三)17:00時前。
2.繳交地點:學務處生活輔導組(行政大樓二樓)。
七、如有申貸書籍費、校外住宿費及生活費預撥後之餘款等項目,該筆款項於台灣銀行撥款並經學校結算作業完成後,另行發放。
八、業務承辦人:學務處生輔組王文和先生,聯絡電話:03-8906221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