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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2-2社團老師授課鐘點費申請與核發說明

最後更新日期 : 2024-02-20
1.對象:112學年度正式性社團
2.時程:
(1)申請截止:113/3/15(週五)
(2)核銷截止:113/6/14(週五五)
3.社課老師須符合以下資格:
(1)已具正式性社團輔導老師資格(免附資料)
(2)專業人士身份(檢附簡歷表及相關證明文件)
(3)學生身份不支付(除非已具正式性社團輔導老師資格)

4.各社團上課費用補助標準如下:
(1)老師上課鐘點費每小時最高補助500元整
(2)補助金額為核准總費用(核准上課鐘點費乘以上課時數)60%,社團自籌比例不得低於40%
(3)每個社團最高補助金額以5,000元為上限或依年度經費預算減額補助
(4)學期提出申請補助之社團,若因當年度預算有限,核給優先順序如下:
○1上學期未提出社課鐘點費申請者。○2上學期補助社課經費未達2,000元者。

5.申請檢附資料:
(1)社課經費補助申請表
(2)社課申請企畫書(首頁加註輔導老師及上課老師簽名,缺一不可)
(課外組表格下載:https://rb005.ndhu.edu.tw/p/412-1005-3078.php)
6.核銷檢附資料:繳交相關核銷表格(課外組網頁表格下載)
(1)社課成果報表(每堂課1張並附照片2張)
(2)社課指導老師簽到表(指導老師親簽,每學期1張)
(3)社課指導老師鐘點費收據(指導老師親簽)金額先不填,基本資料需填寫確實
※經費補助申請表及社課企畫書未經輔導老師及上課老師簽名者,歉難核發相關經費
※成果報告需寄電子檔至yaya@gms.ndhu.edu.tw 標題:112-2 XX社 社課核銷成果
※繳交時共需繳前述核銷表格1~3紙本資料與成果報告電子檔,若有缺件恕歉難核銷
7.審核結果:將公告於課外組網頁
8.聯絡人:課外活動組 姜紫淇,03-8906235 E-Mail yaya@gms.ndhu.edu.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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