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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門縣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津貼 (限金門縣籍)

最後更新日期 : 2024-07-09
提供單位及獎助名稱:金門縣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津貼

申請對象及簡要說明:
本項學生就學津貼限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申請:(一)金門地區大專校院(含分校、分部)、金門高級中等學校在學學生。 (二)設籍金門縣十年以上現仍設籍,且曾就讀於金門縣幼兒(稚)園、國小、國中或高中(職)合計滿六年以上之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在學學生。 (三)設籍金門縣烏坵鄉十年以上,且現仍設籍,並就讀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在學學生。

申請方式:自行向金門縣政府教育處學管科送件申請
申請期限:第一學期每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、第二學期每年4月1日至4月30日

詳細辦法如附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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