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

澎湖縣109-1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(限澎湖縣籍)

最後更新日期 : 2020-09-18
提供單位及獎助名稱:澎湖縣109-1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

申請對象簡要說明:限設籍澎湖縣家境清寒學生,前學期學業操行成績均達80分以上者申請 (含研究生、不含一年級新生)。

申請方式:送生輔組彙辦
申請期限:109.10.06

申請辦法及申請表詳如附件
瀏覽數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