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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河伯社會福利基金會109-1清寒學生獎助學金

最後更新日期 : 2020-09-15
提供單位及獎助名稱:利河伯社會福利基金會109-1清寒學生獎助學金

申請對象:限家境清寒或家庭突遭變故,致無力負擔註冊費或生活費學生,前學期平均學業成績達75分以上、操行80分以上,各科不得低於60分者申請 (含大一新生、不含研究生)。

申請方式:送生輔組彙辦
申請期限:109.09.30

申請辦法及申請表詳如附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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