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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5年交通事故案例彙編(2016 Traffic accident case compilation.)----請參考

最後更新日期 : 2017-12-13
一、交通事故發生原因統計限制:
交通事故鑑定係集合交通管理、道路工程、機械工程及法律等各個領域的專業學問,交通事故肇事原因鑑定需由「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」鑑定。故僅能根據交通事故現場的當事人或其他目擊者說詞做為「疑似交通事故發生原因」之依據。
二、蒐集案例數限制:
本校交通事故第一線處理人員以「人員救護」為優先原則,僅能在有限時間進行拍照取證,所以無法每件交通事故皆能製作成案例。本年度(105年)共彙編29件案例(校內交通事故22件、校外交通事故7件)。
三、所載疑似發生原因 不具肇事原因責任歸屬判定:
所載疑似發生原因,係學校處理事故發生,根據交通事故現場的當事人或其他目擊者說詞做為「疑似交通事故原因」之歸類,此歸類係做為交通安全教育或設施改善之參據,其不具肇事原因責任歸屬判定」。
四、請參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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